新办公楼因其占地面积成为当时柏林市内规模最大的建筑。
同时,其建筑风格极为独特,令人印象深刻,如今也一直作为重要的建筑文物享有相应的特殊保护。
德意志帝国专利局新办公楼的主入口以及正厅(图片来源:©DPMA)
德意志帝国专利局自成立后便数次因机构扩张而迁址,此次迁址更是盛况空前。据柏林日报描述,德意志帝国专利局本次的迁址是截至1905年在柏林历史中记载的最大规模的几次迁址活动之一,其动用了至少100辆搬运车,以确保迁址工作可以在12个工作日内完成。
新的专利局办公楼有着非常优越的办公环境:超过700间的办公室可以为近1000位工作人员提供宽松的办公空间,同时还有充足的会议厅、财务处理室、法律事务厅以及员工公寓等可供使用。尤其值得一提的是:
专利局图书馆从办公区内分离出来,单独配备了一栋6层的小楼,以更好的满足专利局后续图书和文献资源扩充的需要。德意志帝国专利局审查员在图书馆内(图片来源:©DPMA)
机构扩张与内部革新
根据时任专利局局长Otto von Huber先生的规定,工作人员不得在没有正规事由的情况下,耗费工作时间在其他人员的办公室逗留。
同时,工作时间也被做出了严格的限定,比如技术辅助人员于9点至15点必须处于工作状态;再比如某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室时,必须需在其办公桌上放置一张载有自己离开时间的便签,以便其他同事知悉。这些严格的规定为专利局后续116年的发展树立了典范。
与之同时,专利局也完善了人员配置。1901年时,专利局便已拥有共计729位工作人员,其中包括近100位全职的精通法律或技术的专业人员,对德意志帝国当时知识产权各项权利类型的注册数量不断提升企服快车助益。1908年5月14日德皇威廉二世(Kaiser Wilhelm II.)下令专利局需为发明专利申请设立单独部门。
机构进一步发展(尤其是国际层面)
1903年5月1日德意志帝国正式成为《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缔约国之一,加强了德意志帝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国际合作。比如优先权的规定,使得申请人可以利用其于德意志帝国境内的在先申请,获得一定期限内在其他缔约国境内递交申请时的优待;又如,国民待遇的重要原则,为德意志帝国的公民在其他缔约国内的知识产权保护争取到了更为公平的待遇。
伴随德意志帝国专利局的不断发展,当时的社会中也出现了一些质疑的声音,认为专利制度的逐步发展使得一些正常的效仿行为受到限制,也有认为与专利保护过近的关联使得工业的自身进步受到一定程度的阻碍。但不可否认的是,专利局对当时的德意志帝国境内或者是国际范围内的知识产权保护,都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